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模式与路径******
作者:张小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教研部(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城市风险的本质特征为“超辖区化”。城市风险并不总是内嵌于城市行政单元,它的发生地点、影响范围并不局限在固定区域,还可能超越特定的行政边界,向其他城市溢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在密集的城市人流中,病原体迅速传播会加剧风险蔓延和扩散的可能性。各类自然灾害潜藏着次生性灾害威胁,容易触发更大范围的灾情,如暴雨灾害,一旦上游河流决堤,很容易引起中下游城市的洪灾。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虽发生地点和影响范围相对集中,但不妥善的处理同样也可能对其他城市造成不良影响。城市发展中涌现的新兴风险,特别是技术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具有很强的复合性、联动性和叠加性,更可能产生超越空间范围的颠覆性影响。
我国城市风险防控模式具有典型的“辖区性”特征。我国采取属地管理模式应对城市风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指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基本法和单行法都强调了突发事件的本地负责、本地化解特征。
在面对“超辖区化”的城市风险挑战时,“辖区化”的属地管理防控模式难免会陷入失灵困境。一方面,它固化地引导行政人员遵循应急管理的属地思维,忽略了跨域风险防控中的权责配置与相互协作。当出现跨域风险和危机时,地方政府往往会在辖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驱动下“自扫门前雪”,片面强调本地的风险处置责任,忽视甚至搁置“共同责任区”风险问题,继而可能导致跨域风险问题的防控呈现出分散化、碎片化状态,并最终延误风险的最佳处置时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资源与能力难以适应跨域风险防控要求。地方政府基本形成了与属地管理模式相匹配的信息收集、报送程序以及资源调集、分配机制。当风险出现后,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固定规范的流程迅速启动应急响应。而城市跨域风险超越了单一行政区域范围,发展演变趋势不确定,表现形态多变复杂,更重要的是,它突破了地方政府的风险治理权限,涉及到不同应急力量的博弈与权衡,仅仅依靠某一城市的属地管理模式显然很难产生成效。
基于此,进行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极为必要。跨域,顾名思义是跨越地域界限。由于地域具有明确的区划边界性,因此,跨域实际指向的是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划;而行政区划又有各自的法定治理权限,这意味着跨域更深层的是对单一治理权的突破。当风险的潜在致灾因子、可能承灾对象超出了城市的行政区划,城市跨域风险就产生了。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有三种典型情境:一是潜在致灾因子超出特定行政区划范围,涉及两个甚至多个城市辖区,如河流水位暴涨会波及流经的中下游城市。二是潜在致灾因子发生在某一城市范围内,而可能的承灾对象分布广泛,如火山喷发后的火山灰顺着风向飘至其他城市。三是潜在致灾因子与可能承灾对象分别分布在不同城市区划。这三种情况都超出了单个城市的治理权限和治理能力,需要采取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模式。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是城市跨域风险治理的重要类别和突破。协同治理是对原有治理范式的超越和发展,它强调在尽可能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同时,通过协力合作、共同行动的方式,最大可能地维护整体利益。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过程中,不同城市主体代表着多元利益,它们需要通过博弈协商、相互协作的方式,化解区域风险问题,实现区域利益和地方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跨域风险的协同治理,是在一般性跨域风险治理的基础上,对治理的目标、过程和结果的更高层次追求。根据现有跨域治理模式分类,结合跨域风险治理的现实情况,可将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划分出两种类型:上级政府主导型和平行区域自发型。第一种类型强调中央政府或者共同上级政府的权威性,他们是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发起方,掌握着治理过程中的决策权和指挥权。第二种类型则出于城市主体的自发性,不同城市特别是毗邻城市,出于各自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城市安全的利益需求而主动形成的治理模式。结合实践看,平行区域自发型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运用更为广泛。总之,突破地理空间整合应急力量进行合作应对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模式,将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趋势。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模式建构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核心是通过总体顶层设计建构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和体制。它囊括了中央政府对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总体布局,同时还包括各城市共同体基于区域实践构建的治理体制、组织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职能配置和责任关系。它深刻体现了在服从中央政府关于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最高指挥、协调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跨域城市共同体的自主权与核心地位的模式特征。
第一,完善中央政府对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我国城市种类繁多,行政结构复杂。从城市规模看,包括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从行政结构看,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等。这些城市在人口规模、经济实力、政治话语权上存在较大差异,完全依靠自组织、自我协调的方式,可能会陷入组织无序、协调不通、效率低下的困境。因此,中央从顶层设计层面进行总体布局、设定规范就极为重要。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布局并积极推进城市跨域协同治理,打造了一套完善的规划体系、规则体系和组织体系,为城市群地方政府进行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示范。中央政府在强调区域合作、融合互动、资源共通、服务共享等区域发展的同时,还兼顾了风险、灾害、危机的安全统筹。
第二,探索“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属地管理”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厘清了应急管理实践中的政府上下级关系,为风险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然而,现有的治理体制高度聚焦特定行政区划内的突发事件,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跨域风险这一重要类别。基于此,有必要建立面向跨域风险的新体制,以进一步规范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实践中的权责关系,特别是不同城市领导权、指挥权的配置问题。具体地,应形成“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属地管理”的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体制。综合协调是指不同城市政府应急领导力量组成的综合性协调机构享有跨域风险治理的协调权,履行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应急值守的职能,发挥跨域风险治理的运转枢纽作用。协同共治是指风险的发生地城市、波及地城市政府协同参与、共同治理跨域风险问题,以谈判、商议的方式达成跨域风险治理的最优行动方案。属地管理是在坚持综合性协调机构协调作用和跨域治理共同体协同作用的基础上,延续片区责任制,辖区政府仍然是本区划范围内风险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和最先响应人,负责向综合性协调机构和其他城市传输信息,在配合跨域治理共同体风险处置方针的同时,负责应急处置本区域的风险事项。
第三,设立“综合性协调机构”为主导的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组织体系。健全的组织体系是确保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工作成效的关键力量。进行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组织体系的设计,既要兼顾中央政府在工作协调方面的权威性优势,还要尊重跨域城市政府的自主权与核心地位,并妥善适应多元风险类别的外部情境。基于此,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组织体系要特别注重三项内容:一是构建中央层面的跨域风险协调办公室,规划全国范围内的城市跨域风险治理工作,必要时还可以由相关部门参与到城市跨域的机构体系中。二是设立综合性协调组织机构。毗邻城市要主动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由各地政府、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人组建综合性协调组织机构,将其作为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常设机构,发挥指导、协调的核心作用,保障跨域风险治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例如,2012年,为了应对突发性跨界水污染事故,长三角二省一市成立应急联合委员会、预警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专项工作组等机构,制定跨域治污的行动方案并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工作。三是设立具体风险导向的跨域协同治理办公室。在综合性协调机构内,下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主要类别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办公室,专门对接各自领域的日常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专业性。
第四,理顺各类机构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职能配置。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过程中,综合协调工作普遍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是风险的不确定性催生了城市政府差别化的风险回应态度。风险是一种未然状态,具有发生的不确定性。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城市管理者,往往会选择采取消极、懈怠的态度回应跨域风险事项和合作治理活动,这可能会影响到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活动的实际进展和整体成效。二是城市主体分布在不同行政区,它们各自有着独立的治理权和多样的利益需求,跨域合作需要统筹的因素多,协调的难度也更大。为了克服双重困境,有必要进一步明晰协同组织机构的职能,加强机构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此,特别需要赋予综合性协调机构以必要的实质性权力,发挥该机构的权威作用,确立该机构的跨域风险常态化预防与治理职责:负责起草跨域风险治理协议,编制风险防控预案,研究制定风险协作的重要政策、年度计划与合作事项,并负责组织召开跨域协调会议。同时,还要明确该机构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置、风险监控、风险沟通各环节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调度职能。当出现重特大跨域风险,超出综合性协调机构的应对处置范围和能力时,中央相关机构应及时干预,对风险应对处置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第五,构建“发生地为主、波及地为辅”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责任框架。清晰的权力责任体系是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城市跨域协同风险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地方政府的权责关系不明晰,“谁主责、谁担责”的问题有时处于模糊状态。责任关系不明晰,即便促成了跨域协同治理活动,城市主体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很容易在风险的治理参与、评估沟通、响应处置过程中产生侥幸、懈怠心理。对于愿意承担责任积极作为的主体而言,也难免会存在定位不明、把握不清的困惑。因此,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应当妥善配置权责关系,构建“发生地为主、波及地为辅”的责任框架。一要建立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责任体系,建立跨域风险治理的责任清单,明晰各主体单位在跨域合作、联合治理中的权责范围,实现重大跨域风险治理发生地牵头、波及地配合的组织模式。例如,《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工作纲要》将建立协同应急责任体系列为五大工作内容之一,指出要“以区域应急联动综合预案为指导,研究确定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工作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队伍的工作责任,联合编制区域协同应急责任清单”。二是明确城市主体在跨域风险治理中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定法律或者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对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完全,甚至刻意隐瞒和虚报风险信息,以及不积极参与跨域联合协作,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配合等行为,给予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总体顶层设计和模式体制,需要通过完善的运行机制设计来保障落实。当出现跨域风险时,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能够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个城市能够担负起单独应对风险的防控责任和能力。为此,需要通过各种制度或非制度性约束,鼓励各城市采取联合行动,维持稳定、持续和正式的合作关系。这需要重点处理好城市间三个方面的协同:一是目标协同。不同城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主政官员治理理念上存在着差异,这决定了他们参与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目标偏好可能会不太一致,对跨域风险治理的效果也存在着差别化的需求。相比于风险波及地城市,风险发生地往往有着更高的目标追求。而目标的不同又会带来城市主体行为选择的差异。因此,需要对主体目标进行调和,尽可能达成趋同状态,兼顾各城市切实需求的同时,保证目标的可操作性。二是过程协同。风险治理一头连接着常态,一头连接着应急态。因此,风险治理除了要衔接好跨区域的风险排查、联合指挥、跨域救援等全流程防控和资源供应、信息沟通等全方位保障的协同外,还要妥善处理常态与风险态转换时的协同关系。一方面,保证日常演练、风险监测、预防与风险识别、处置的高效衔接,确保跨域风险出现后,城市政府能第一时间从常态管理转换到风险处置状态,迅速调配资源进行响应。另一方面,还需关注风险应对与应急处置的协同,做好跨域应急管理的准备,以在重特大跨域风险转变为跨域灾害后有充分的动员力、处置力。三是资源协同。主要是推进不同城市间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的协同,保证跨域资源供应体系完整、规范,在应急状态下能够迅速调配。
具体来说,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设计,包括沟通机制、评估机制、利益机制、信任机制等方面。
首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理以及风险监控这四个步骤中,自始至终都需要进行风险沟通。只有将风险的相关情况,包括风险来源、范围、特性、演变趋势等,传达给相关的人,包括导致风险的人、面临风险的人、需要进行风险治理的人,风险治理活动才有价值可言。跨域风险波及面广,涉及因素复杂,加上不同城市间的地理区位阻隔,信息的分布极为分散,各城市主体往往只掌握着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风险状况,对整体风险情况缺乏判断,这会很大程度上限制风险治理后续活动的开展。因此,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是保障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良性运行的重要前提。一方面,依托统一信息平台,实现预警信息的常态化沟通。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5G等新兴技术手段,搭建现代化跨域风险信息平台,实时监测、追踪并实时共享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传统风险和新兴技术风险领域的风险源信息,保证跨域治理共同体能够在完整的信息链条下对风险的整体态势和演变情况进行科学的研判、评估,并提醒可能涉及的毗邻城市做好风险的预警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另一方面,完善风险治理过程中的基础信息共享,实现城市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风险是突发事件的萌芽状态,风险治理是应急管理活动的起点。各城市的跨域风险治理活动,除了做好一般性的风险处置活动,还要共同应对重特大跨域风险转变为跨域突发事件甚至跨域危机后的管理活动。因此,城市之间还需要就应急基础信息达成充分沟通,如及时共享城市人口总量与空间分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规模、应急技术配备等情况,以便充分识别各城市的资源储备情况,明晰区域整体的应急储备短板,以更好地进行跨域风险的协同治理。
其次,构建合理的评估机制。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具有时间周期上的持续性和持久性,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是某一次风险治理活动就能终结的。因此,及时地发现问题,针对性地改进问题,为之后的城市跨域风险治理积累有益经验就极为重要。这需要依托合理的评估机制,对治理过程中的表现、治理绩效等进行评估。在评估主体上,需要综合性协调机构、跨域城市共同体、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形成以学术机构、专业团队等第三方机构阶段性评估为主,综合性协调机构与跨域城市共同体定期自评为辅的评估体系。在评估内容上,一是针对风险治理活动的评估。还原风险治理情境,就应急预案、治理协议的有效程度,风险预防、评估、处置工作的及时程度,资源准备、信息交流的充分程度,风险应对效率情况等主要内容进行评估和改正,更新和完善风险治理模式与工作机制,推动城市风险治理工作更加有序地开展。二是面向各参与治理主体的评估。确定综合性协调机构在跨域风险治理中领导、指挥、协调行为的有效性情况,掌握不同城市在风险协同治理各个环节的相互配合情况,了解各城市主体参与跨域风险防控中的成本投入、工作成效和责任履行情况。在评估结果的运用上,要实施明确的奖惩结合方式,加大有效经验推广力度。
再次,建立清晰的利益机制。对于参与跨域风险治理的不同城市政府主体而言,首先需要调和、平衡的就是政府利益关系。建立利益机制是保障参与主体充分享受利益,实现利益分配最优化的重要渠道,它包括利益共享和利益补偿两个部分。其中,利益共享是跨域风险治理的前提,有效的利益共享有利于维系跨域风险治理活动的稳定性、持续性。但现实中,不同城市政府参与跨域风险治理的收益是不均等的。当跨域风险被成功化解,它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风险转变为突发事件后的社会经济损失,这一潜在收益对风险发生城市体现的尤为直接和明显。而对于风险波及地城市而言,不仅获利十分受限,还不可避免地存在成本投入损耗问题,这种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失衡很可能会破坏城市政府参与的积极性。利益补偿机制旨在化解这一问题,它通过调和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帮助跨域协同治理维系长远发展。然而,具体到城市跨域风险治理领域,相关的利益协调机制和资源补偿机制尚未成型。未来可尝试结合区域间共补和第三方激励两种渠道,丰富专项基金、资金补偿、专业人才培训、应急平台搭建等补偿方式,鼓励跨域城市共同体就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中的利益关系达成共识,努力实现区域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构建稳定的信任机制。在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过程中,各城市主体拥有平等且独立的治理权,缺乏来自治理体系和整体性治理理念对跨域协同的制度硬约束。基于此,寻求一种有效的、促进合作的软约束显得极为重要。信任机制是软约束体系的重要内容。信任的本质是承诺被兑现的程度,高水平的信任不仅能促进合作的生成,同时还能保持合作的灵活性与持续性,并降低合作成本。维系主体间的相互信任是达成城市区域内外安全合作的必要基础。为此,一方面,要积极打造跨域城市共同体自身的政府信誉,结成地区性信任联盟。大多数的城市政府在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中都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难题,这增加了它们资源投入的风险以及跨域合作的监督成本。通过鼓励政府主动守信,并在跨域合作中结成信任联盟的方式,塑造城市良好的信誉形象,营造跨域间的互信文化。另一方面,要构建与信任机制相匹配的监督机制,纵向上强化综合性协调机构对跨域城市共同体守信情况的监督,横向上实现各城市主体相互之间的联合监督。在此基础上,增加城市政府违约失信的成本和代价,以帮助增强城市跨域风险治理共同体的守信意识和信念,促进信任关系的建立和维系。
为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为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推进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事业述评
“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三农’向好,全局主动。”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引领推进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事业发展,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不懈奋斗,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新时代新征程,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奋进方向,我国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加快转变,广袤乡村展现欣欣向荣新气象,亿万农民满怀信心耕耘在希望的田野上。
推动农业高质高效: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冬日时节,北方的冬小麦正在越冬,而南海之滨耕耘正当时,海南三亚迎来忙碌的南繁育种季。
在崖州区的中国农业大学作物育种海南基地,科研人员正播种玉米育种材料、观察玉米植株长势。10多年来,这里诞生的一个个良种在全国大面积推广。10公里外,一座种业科创新城正在崛起。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崖州湾种子实验室考察调研时强调,只有用自己的手攥紧中国种子,才能端稳中国饭碗,才能实现粮食安全。
这一幕让广大科研工作者倍感振奋,让亿万农民深深感到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农业的高度重视。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国家安全发展大局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要求。
——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
粮食安全在总书记心中是个“永恒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完善支持粮食生产的保障机制,调动主产区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13731亿斤,比上年增加74亿斤,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
事非经过不知难。今年的粮食生产连过数关,先后经历北方罕见秋汛造成全国三分之一冬小麦晚播、夏季长江流域极端高温干旱、农资涨价、局地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挑战。粮食再夺丰收,充分证明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效。各地持续加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抗灾增产科技应用推广,全社会形成重农抓粮氛围,共同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粮食产能夯得更实。我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到今年底将累计建成10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启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种业振兴行动开局良好。农作物自主培育品种面积占比95%以上,实现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树立大食物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优胜劣汰、质量兴农。
餐桌的变化,从一个柑橘可以看出。冬日时节,柑橘给人们带来美味和健康。以前我国柑橘只在9月至次年1月上市,如今四季均有鲜果上市,而且包括柑、橘、橙、柚、金柑、柠檬等多种类型。品种更新换代、完熟采收、留树保鲜、覆膜晚采、采后保鲜技术及分选包装等技术,都是品质提升的“密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产品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大豆油料种植面积稳中有进,优质食味稻、强筋弱筋小麦等优质专用农产品日益丰富。菜果茶、猪肉、羊肉、禽蛋、水产品产量均居世界首位。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步伐,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10年来,我国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由依赖资源要素投入向创新驱动转变、由粗放型经营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转变。
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2012年的57.2%提高到2021年的7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4.5%提高到61%以上。三大主粮基本实现机械化,农业机械化取得长足发展,智慧农业快速起步,农村电商异军突起。
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持续加强。各地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对山水林田湖草实施更严格的保护,加快地下水漏斗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等治理,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重点流域水生生物保护水平不断提高。
——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筑牢根基。
土地,民之本。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截至2020年底,我国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2亿多农户。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给农民吃上了“定心丸”。2021年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5.57亿亩,有效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总数达到104.1万个,有力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美好蓝图,在广袤乡村不断铺展。
推动乡村宜居宜业:
“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乡村承载着农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重要功能。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
良好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
“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村里环境美起来,生产方式绿起来。
道路干净整洁,街道两旁每户村民门口都摆放着垃圾桶,不时有保洁人员对垃圾进行集中清理……走进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三合村,一派美丽乡村图景。
以前,这里也曾经历“脏乱差”。为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题,当地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不仅大大改善了村里的卫生环境,老百姓也被动员起来,主动加入到垃圾清理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正在变为现实,三合村的变化正是全国乡村面貌持续改善的缩影。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各地各部门真抓实干,不断擦亮农村的绿水青山,扎实解决农民身边的一件件“小事”,交出了靓丽的答卷。
截至2021年底,我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0%,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基本得到管控。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各部门持续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2021年农药、化肥使用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17%以上和13.8%。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6%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1%,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乡村生产生活更便利。
拧开水龙头,澄净的自来水潺潺流出,家住陕西省安康市包湾村的包成云拿着从自家菜园收割的芹菜,开始洗菜做饭。
位于深山的包湾村一直深受缺水之困,以前为了从井里打水,居民得起早去排队。2019年初,自来水厂的水终于通进了村子,村民们不仅有水喝,而且水质有保障。“现在再不用天天牵挂着吃水问题了。”包成云感慨地说。
水润乡村,幸福绵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身边的一件件“小事”,正在汇聚成巨大的变化。我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4%,基本实现村村通电、通硬化路、通客车、通光纤和4G网络。各地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公共服务更加健全,百姓日子更幸福。
“现在看病不用出远门,村里住院能报销,我们的健康更有保障,生活越来越好了!”贵州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寨镇高峰村村民黄朝进难掩心中激动。
前不久,黄朝进在山上干农活时,被野蜂蜇伤昏迷,危及生命。新寨镇卫生院医生余淑红接到电话,立即联系救护车前往施救。经过在卫生院一周的住院治疗,黄朝进痊愈出院。
“以前要是遇到这种紧急情况,只能将病人往县城医院送。”余淑红说,现在通过推进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农村医疗水平提高了,群众看病就医一般不用再跑远路。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一件一件抓落实,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强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不断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我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空白点”历史性全面消除,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和人才的薄弱环节持续性得到加强。
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3万个,乡镇卫生院3.5万个,村卫生室59.9万个,实现了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国统筹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考虑农村养老服务递送半径长、服务设施老旧、服务成本高、专业人才队伍不足等特点,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村庄更安全和谐。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覆盖,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推动农民富裕富足:
“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
清晨,地处武陵山区的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华溪村从薄雾中醒来。山高沟深、土地贫瘠,这里曾是重庆市18个深度贫困乡镇之一。
2019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大山深处的华溪村。在脱贫户马培清家中,总书记看谷仓、进厨房,详细询问生活、收入情况。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党的政策对老百姓好,才是真正的好。”89岁的老党员马培清始终忘不了总书记的这番话。3年多来,村里大力发展脆李、脆桃,林下再套种黄精等作物。随着村里中蜂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不断壮大,村民的增收渠道更加丰富多元。
2021年华溪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收入超过60万元,向农民分红近15万元。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8年艰苦卓绝,8年攻坚拔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推动下,全国人民不懈奋斗,我国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如今,我们正以更扎实的努力奋斗,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向着共同富裕阔步前进。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
“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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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始终牵挂的是让亿万农民过上更加富足的日子。
今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安徽省太和县的种粮大户徐淙祥回信说:“这些年,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举措,就是要让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是要让种粮农民有钱挣、得实惠,日子越过越好。”
为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党中央持续出台惠农政策,稳步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今年以来,面对农资价格上涨等情况,中央财政先后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400亿元一次性补贴。
“种粮补贴、最低收购价、农资补贴,党的惠农好政策一个接一个,乡亲们种粮的劲头更足了。”徐淙祥说。
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外出务工、加快三产融合发展……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促农民增收。洛川苹果、赣南脐橙、定西马铃薯、苍溪猕猴桃等一批特色品牌不断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工能力提升,农事体验、观光采摘、乡土美食、民俗文化、特色乡宿等新业态成为农民增收新动力。
农民群众腰包更鼓。202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931元,相比2012年翻了一番多;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12年的2.88:1缩小至2021年的2.50:1。
农民增收既关系民生福祉,也事关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几亿农民同步迈向现代化,能够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城乡经济循环是国内大循环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确保国内国际双循环比例关系健康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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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乡村生态、乡村党建全面强起来”。
近年来,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成立“美德银行”,为村民发放善行美德积分“存折”,倡导“小事不办、大事简办”,村里推进移风易俗成效显著。
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当地从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中选拔人员组成“三老”宣讲团,把党的方针政策从会议室搬到百姓的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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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文明新风吹遍田野乡村。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改了旧习惯、提了精神气、换了新面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加强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涌现出一批乡土文化和民间艺术人才。全国构建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2014年以来培育高素质农民超过700万人次。
奋进新时代,砥砺新征程。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建设农业强国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出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同心协力、勇毅前行,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必将扎实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稳步前进!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齐中熙、于文静、高敬、严赋憬、李晓婷)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3日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