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耀中华 | 大卫·弗格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强大的政治优势******
2006年,大卫·弗格森(David Ferguson)从英国远渡重洋,来到中国。十多年来,他主要从事新闻出版工作。作为中国外文局外文出版社的荣誉英文主编,弗格森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至四卷英文版的英译文改稿专家,并参与了我国多部政府白皮书以及其他各类重点图书英文译文的改稿润色。他不仅见证了中国的发展,也在以一个西方人的视角向世界传播更多中国的声音。
大卫·弗格森。受访者供图
来到中国前,一如很多西方人,弗格森对中国了解甚少。“我当时只是知道中国是一个大国,以为除了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以外,中国大部分地方都很贫穷。”弗格森说。
然而,到中国后,弗格森发现他此前对中国的印象并不准确。尤其是在2008年3月,当他看到西方媒体对于中国西藏的不实报道与抹黑之后,弗格森决定将自己所亲眼见证的中国故事以更加准确、真实的方式呈现给西方受众。
随后,弗格森成为了中国一家新闻网站的记者,并先后参与了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一系列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
入职外文出版社后,弗格森曾前往中国多个城市考察,并撰写多部介绍中国二三线城市的书籍。然而,最令其自豪的,莫过于作为英文编辑参与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英文版的审校与出版工作。他本人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着深刻的见解和认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听上去有些复杂,但如果深入研究你会发现,这是一个逻辑严密的整体。”弗格森说。“每一个(理念)都是这套完整思想体系的一部分。它们组合在一起,涵盖了治理中国的方方面面。”
大卫·弗格森手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供图
弗格森认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得以飞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是强大的政治优势。在他看来,中国的脱贫攻坚成就举世瞩目。
2022年10月22日,党的二十大在北京胜利闭幕。弗格森表示,中共二十大的召开“恰逢其时”。
弗格森对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一词有着自己的见解。“中国式现代化要走的路与以往美西方现代化不一样。”弗格森说,“这不是一条为了少数人利益而剥削多数人的道路。这是一条合作共赢之路。这是一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之路。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没有人被抛在后面,每个人都能共享发展的果实。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在这方面做得很好。”
但与此同时,西方一些国家仍然对中国和中国共产党采取敌视的态度,并不时发动媒体对中国进行抹黑。弗格森认为,这不是简单的误解。
弗格森说,误解的出现是由于缺乏信息或误导性信息而发生的。而中国现在面临的是一种被故意制造的“情感敌意”。“美西方花了很长时间试图让人们相信,他们的制度是最好的、唯一行之有效的,而突然之间出现了一个没有采用他们的制度却做得非常好的国家。”
弗格森指出,中国的发展使得西方人近代以来的道德和制度优越感受到了挑战,对于中国的诋毁和抹黑是出于情绪上的反应。“在我看来,这便是整件事情的根源。”他说。
2021年弗格森获得中国政府颁发给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中国政府友谊奖”。同年,他还获得了我国出版界最高涉外奖项“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这是对他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尤其是致力于在国际舞台上传播中国声音的最好褒奖。
谈到自己对于未来工作生活的展望,弗格森表示,会一如既往地工作下去,争取作出更多贡献。他已经去过大半个中国,每到一个地方都有新的收获。“未来,我希望做的另一件事是在社交媒体上展示中国,因为比起写书,在社交媒体上我们能够触达更多读者,继而传递更多中国声音。”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