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风采】执着创新的“钢铁玫瑰”******
【劳动者风采】
执着创新的“钢铁玫瑰”
——记山东慧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惠敏
光明日报记者 任欢 光明日报通讯员 郭晓飞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十大杰出职工、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这是山东慧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惠敏取得的荣誉。“其实我只是一名普通的钢铁女性。”她笑着说,自己从上大学与钢铁结缘,到工作后做钢铁科研,再到为钢铁发展下海创业,“能够一生与钢铁打交道,被称呼一声‘钢铁玫瑰’,我感到很自豪。”
1977年,为实现当科学家的梦想,周惠敏通过刻苦复习,顺利考入北京钢铁学院,成为金属材料专业的一名大学生。1982年,她大学毕业分配到济钢,后又调入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做钢铁表面防腐研究。经过不懈努力,她完成了“金属表面涂刷型磷化”“稀土永磁材料防腐液”等20多个实用项目的研制。其中,1995年“涂刷型钢铁表面磷化技术”被选定为“九五”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
因实力突出,周惠敏1995年和1996年连续两次被国家海洋局极地办选定参加南极科考,担任长城站、中山站的防腐工程技术负责人和工程总指挥。“看到考察站经过多年侵蚀已经锈迹斑斑的样子,我心急如焚。”为此,不管是遭遇极端困难天气,还是多次在施工过程中病倒,她都咬牙坚持了下来。“南极的经历,不仅磨炼了我的意志,还让我坚定了要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产业化、更好地服务社会的决心。”周惠敏说。
2001年,周惠敏放弃“铁饭碗”,在济南高新区成立了山东慧敏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济钢控股的子公司。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她于2003年将公司改制为民营科技企业——山东慧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走上了执着创新的道路。
“要时刻保持创新意识,让技术创造更多价值!”带着这样的信念,党的十九大以来,周惠敏开始着力解决机械化施工过程中的难题。她带领公司科技骨干研制了新型自动浸涂机,该设备采用特制机械手旋转运行,由气缸带动机械手完成涂料浸蘸等操作。2020年4月,第一台自动浸涂机试制成功,并在宝钢湛江等高辐射覆层涂覆施工项目中得到应用。“结果显示,自动浸涂机不仅提高企业施工生产效率25%以上,还降低了劳动力需求,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周惠敏说。
周惠敏表示,近年来,济南高新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步入“快车道”,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落实落地提供了坚强保障,“慧敏科技也提出一系列激励举措,不仅完善了技能工人的待遇体系,还可以让技能人才与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同步成长”。
“刚柔并济,铮铮铁骨”这8个字,用来形容周惠敏再合适不过。她笑着说:“下一步,我将和公司全体成员一起,为祖国的钢铁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